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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cebook和Google能夠如何改變新聞訂閱制?/Frederic Filloux
動態定價的力量
當你到線上訂票網站訂購從舊金山飛往紐約的機票時,網站會從近一百二十萬種航程組合中搜尋給你,每種航程的票價都不同。每天有三萬班次航機在美國上空飛來飛去,任何時間都有上百萬名乘客正在空中旅行,這也意味著航空公司總共提供幾千萬種不同的費率。
但在登機後,每個人享受到的服務基本上是相同的。你鄰座的旅客付出的費用可能比你多(或少)百分之二十,但如果沒有開口問對方,就無從得知。為什麼會有差別費率?原因很多:對方可能在與你不同的時間點購票、在另一個網站購票、或是要求更有彈性的服務。
這就是動態定價的力量。電商業者老早就把這套玩得淋漓盡致,而且在網路興起後,也順勢應用到許多不同的商業領域中。
每個人因為所在地點的不同、使用的瀏覽器(以及存下來的Cookie)、不同的使用裝置(Mac、PC、iPhone、Android),即使買了完全一樣的產品或服務,價格也會略有不同;不論你是預訂飯店客房、娛樂票券,甚至是買個釘書機,都是如此。
這樣的零售革命狂風,幾乎完全沒有撼動新聞行業。總的來說,空運業者和其他各行各業,根據市場願意付多少錢來決定價格,這套已經玩了很久,但新聞出版業者完全狀況外。
新聞產業也應導入動態定價
持平而論,整個新聞出版行業的結構,不論從廣告或訂戶來看,和這種成熟的營收管理技術並不是那麼速配。過去新聞出版行業缺少動機採用動態定價制度,除了實體新聞頁面上有廣告版位數量的限制之外,差不多固定不變的發行區域,也是另一種限制。
但是電視就不一樣了,很快就用動態定價制來幫電視廣告定價;除了長達24小時的播映時間中,有很多破口可以安插廣告之外,黃金時段的廣告更可待價而沽。雖然Amazon Prime和Netflix訂閱價格是固定的,但骨子裡還是動態定價:售價不變,但個別訂戶看的內容不同。